文章来源: 时间:2019年03月05日 点击次数: [ 字体: 大 中 小 ]
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,将就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(含硕士和博士)教育阶段的我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,纳入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范围。
本科教育阶段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学年5000元补助学校,由学校发给学生;生活费补助在原有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,再按每生每学年7000元给予补助,由生源地扶贫部门发给学生。
详见附件 粤农扶组【2019】1号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