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及有关同学:
为了做好精准认定、精准资助工作,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困难认定工作
1.学生申请:登录数字服务大厅,点击“困难认定”,根据指引如实完成调查问卷,9月25日截止;
2.证明材料:填写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然后双面打印,本人签名,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开学报到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(部),或拍照上传至服务大厅。
二、学费缓交工作
1.学生如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内无力凑齐学费,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,还可申请缓交部分学费(上限为8000元),登录数字服务大厅点击“困难补助”,选择“2020-2021学年学费缓交”,填写申请理由,9月25日截止,逾期不予办理;
2.缓交期限为一学期,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的学生,可延至明年4月25日,同时需将剩余应缴学费存入校园卡等候扣费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上学期已通过认定的学生,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,无需重复申请,由学院(部)直接按之前采集的数据填报;
2.上学期未申请认定,或申请了未通过,以及认定通过了想提高困难等级的学生,需重新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。
联系人:陈小华,电话:3683792,地址:木铎A102室。
特此通知。
学生处
2020年9月2日